泰國內閣批准了一種新型的旅遊簽證,允許遊客在該國停留長達9個月。由旅遊和體育部提議,這種新的長期旅遊簽證在簽發後有效期為90天
但可以在相同的時間段內兩次延長。這使簽證有效期總計270天(〜9個月)每次延長將花費(64美金)。
總理府發言人Traisulee Traisornranakul說,遊客將被要求在酒店或醫院隔離2週,旅客將需要出示其在該國逗留的付款證明,無論是以酒店預訂還是公寓出租的形式。
據曼谷郵報報導,她說:“目標是每週接待100-300名遊客,或每月接待多達1200人,每月收入約10億泰銖。”沒有提到是否只允許來自某些國家的訪客。
泰國首相(Prayut Chan-o-cha)表示,人們可以前往旅遊或保健服務,也可以留在“替代性國家檢疫機構,特定區域或充當檢疫機構的醫院”。最近,在泰國報告案件增加之後,Phuket model被擱置了。
但是,該計劃已擴展到全國其他城市,例如春武里和曼谷。此旅遊簽證不要與泰國旅行社協會(ATTA)提議的簽證混淆,後者將允許來自某些“安全國家”的遊客來泰國而不用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