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一名香港移徙家政工人在清理陽台窗戶時從北角雇主單位的六樓掉下來,當場被宣布死亡。據《南華早報》報導,一名路人發現一名37歲的印尼籍女子不久前不久在大樓外昏迷。
警方說,調查顯示該名女子在清潔窗戶時意外摔倒,未發現可疑物, 這場悲劇使人們再次批評政府缺乏關於雇主可以和不能要求其家政工人做什麼的法規。
2017年,在接連發生一系列家庭傭工擦拭窗戶而致死的案件之後,香港當局在《工人標準僱傭合同》中增加了一條新條款,規定雇主只能要求家庭傭工清潔地面以上的窗戶,有安裝的格柵,該規定還規定,除手臂以外,不得將其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伸出窗戶。
但是,違反規則不會導致刑事責任,這意味著罪犯不會受到罰款或其他後果。有些網民會在網上傳家務助理清潔窗戶的照片,看上去相當代危險。
去年4月,在擦拭窗戶時,拍攝了一名助手在公寓牆壁外牆上的管道上搖搖欲墜地平衡著的照片。人權組織亞洲移民協調機構(AMCB)的代表Sringatin呼籲當局頒布法律,以保護該市385,000名家庭傭工。 “
香港政府應立法對違反該條款的行為處以罰款。應該罰款和懲罰, 根據勞工部的說法,家政工人有權拒絕要求其從高處清潔窗戶的雇主。
勞工部網站指出,工人還可以從部門“尋求幫助”,該部門可以為雇主和僱員提供“免費調解服務”。但是Sringatin指出,家政工人很難拒絕雇主,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合同可能會被終止。
她補充說,AMCB正在要求其在印尼的網絡探視死者的家屬。 ONC律師保險和人身傷害負責人說,如果因工傷導致員工死亡,勞工部可能會展開調查,補充說根據事故情況,雇主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