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機構週一說,台灣環境保護總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EPA)準備在本月發布一項通知,要求食堂和盒裝餐供應商必須使顧客能夠回收廢紙餐具。
EPA稱,新規定有望於7月份生效,違反者將面臨6萬新台幣至30萬新台幣的罰款。
EPA自去年7月以來一直與當地的環境保護部門合作,以推廣其“紙餐具回收商店補貼計劃”,以鼓勵對廢紙餐具進行適當的分類和回收。
EPA稱,該計劃原定於2020年11月結束,但已延長至12月20日,約有2,000個網點參與。
台灣地區約有3500個網點,主要是自助餐廳和便當盒商店,將獲得補貼,最高可補貼新台幣6,500元,以回收紙製餐具。
EPA說,具有這種設施的出口將被指定為紙製餐具回收商店,以幫助消費者識別它們。
但是,當補貼計劃結束時大約有1,000個網點尚未申請參加該計劃,一位EPA官員說,政府因此決定強制實行廢紙餐具回收利用,但沒有提供任何補貼。
根據新規定,未提供此類設施的商店可根據《廢物處置法》處以罰款,官員說環保署計劃對其他使用紙製餐具的商店進行調查,包括早餐店和餐館,以評估是否擴大該規則的適用範圍。
根據EPA的數據,台灣每年使用約110,000噸紙製餐具,今年的回收利用率估計約為80%。